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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〈济南市济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 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〉的通知

为进一步加快全区电子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市场拓展、产业融合、双招双引、大众创业、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打造电商产业发展新高地, 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如下若干措施。
        一、指导思想
       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按照政府引导、企业主体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的原则,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优势,以电子商务应用与信息化为抓手,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,建立完善供应链体系、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,加快传统产业向电商转型,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,培育孵化电商人才,以电商创业带动就业,尽快打造电商产业集群,形成全区经济发展新引擎、新动力。
        二、目标任务
        利用 2021-2023 三年时间,积极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工作。到2023 年,全区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 70 亿元;培育 3 家年网络零售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;培育电商人才 1000 名;培育电商农特产品品牌 10 个以上,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 90%以 上;引进跨境孵化平台不少于 1 家,跨境电商企业 100 家以上,电商直播基地 2 个以上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三、政策措施
       (一)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
        1.加大对电子商务集聚区扶持力度,引导和鼓励电商企业集 聚发展。对于电子商务集聚区面积达到 5000 ㎡、入驻企业 50 家以上、网络销售额 1 亿元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。
       (二)支持农村电商发展
        2.支持农特产品线上销售。鼓励企业在各大电商平台开设网店,对于销售本地“三品一标”、区域品牌等农特产品且年网络零售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,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 5 万元。
        3.支持农特产品电商品牌创建。鼓励农特产品企业创立电商品牌、提升品质、改进包装、加强宣传。对农特产品电商企业投入品牌注册、SC 认证、包装设计费用,且年网络零售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,根据企业申请品牌注册、SC 认证、包装设计费用中的一项最高 50%的补贴。
       (三)支持电商配套服务业发展
        4.加快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。加快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,重点打造城乡物流配送体系,对于承担全区电商仓储物流一体配送中心功能经认定后,给予一次性最高补贴 50 万元;对由区级配送中心发往乡镇中心村的快件,给予每件包裹最高 0.20 元补贴。
       (四)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发展
        5.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。对从事电商批发和零售行业的企业:年网络销售额达到 2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电商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;年网络销售额达到 1 亿元至 6 亿元的电商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;年网络销售额达到 6 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。对从事网络零售电商的企业:年网络零售额达到 500 万元至 3000 万元的电商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;年网络零售额达到 3000 万元至 6000 万元的电商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;年网络零售额达到 6000 万元以上电商企业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。同一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励并授予“济阳区电商龙头企业”荣誉称号。
       (五)探索电商发展新业态
        6.发挥新媒体电商带货优势。加强与短视频、直播平台合作,引导其参与我区组织的电商直播、短视频带货等活动,每年开展评选活动,根据产品销量、网络零售额、反馈评价、粉丝量等指标综合评价。评选出的“网红产品”前 3 名各奖励 5000 元;“网红店铺”前 3 名各奖励 1 万元;“网红达人”前 5 名各奖励 5000 元。
        7.提升直播经济拉动能力。对于直播间数量达到 10 个以上的直播基地,给予一次性补贴 5 万元;对于直播间数量达到 20个以上的直播基地,给予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。对于整合农特产品供应链的企业,整合品牌达 50 个以上,且综合展厅达到 150 平米以上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。
       (六)支持电商人才发展

         8.鼓励电商人才发展。对引进培育的电商人才,依据《关于进一步提升“人才驱动战略”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济阳办发〔2020〕 12 号)和《关于大力实施“人才驱动战略”助力济南携河北跨的 意见(试行)》(济阳发〔2017〕56 号)等政策文件,按照相关标 准享受相应政策待遇。
        四、工作要求
       (一)强化组织保障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济阳区电子商务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调度协调、考核推进等工作,统筹 协调解决电商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。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协作机 制,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争取上级扶持政策,加强对电商发 展的协调服务和政策指导;区发改局负责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、 发展规划和协调服务工作;区工信局负责加快传统企业的产业转 型,提升农村网络设施水平,推进 5G 创新应用,协调全区物流产 业发展;区财政局负责电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;区统计局负责电 商企业统计数据的审核工作,促进电商企业上规入库;区农业农 村局负责做好农业+电商品牌创建,促进农产品上行;区交通运输、 供销、邮政等部门负责争取上级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和农村物流发 展的相关政策,参与农村电商体系创建;区人社、工会、金融等 部门负责积极为电商发展提供政策支持;区审计局负责扶持资金 的监督审计;区委宣传部负责电商相关工作的推广宣传;区市场 监管、税务、通信等部门负责结合各自职责做好便捷化服务。各镇(街道)要成立相应机构,配备熟悉电商的专业人才,健全工作机制,科学制定创建方案,推进本辖区电商发展。
       (二)加大财政保障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为保证全区电子商务工作顺利推进, 区财政将电子商务专项经费列入预算,用于支持购买第三方服务、 办公设施、数据服务、宣传培训、对外推介招商等。区财政、审 计部门应加强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,确保资金使用 安全有效。
       (三)优化发展环境。

         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套建设和便捷化 服务,加强电商市场秩序监管,打击制售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。本方案执行过程中与实际发展情况不 相适应的,由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 出调整意见,报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。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施行(试用期 3 年),由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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